通知!将市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降至Ⅳ级应急响应
阅读:0 2025-08-20 09:37:00

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5 年8月20日发布《关于将市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降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。
据气象部门信息,根据《鞍山市市区防汛应急预案》,经防汛会商,现决定于8月20日9时起,将我市市区防汛Ⅲ级应急 响应降至Ⅳ级应急响应。
市区防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做好各自工作,加强值班值守。各城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承担起主体责任,做好局部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防涝、排涝等防汛工作。各相关地区要 根据雨情、水情、汛情的发展变化,各自为战,及时做好人员转 移避险,适时启动各区域的防汛应急响应,按照预案规定,迅速部署,抓紧落实,做好防汛、抢险、救灾各项工作,确保安全度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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